实验室安全规程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
1.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使用,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储存。实验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要按环保规定处理。
2.在实验中尽量采用无毒或少毒物质来代替毒物,或采用较好的实验方案、设施、工艺来减少和避免在实验过程中扩散有毒物质。
3.实验室应装通风排毒用的通风橱,在使用大量易挥发毒物的实验室,应安装排风扇等强化通风设备;必要时也可用真空泵、水泵连接在发生器上,构成封闭实验系统,减少毒物在室内逸出。
4.遵守安全防护规程,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在实验室的冰箱内存放食物。实验操作时应穿戴好防护衣物和防护眼镜,实验完毕及时洗手,生活衣物与工作衣物不应在一起存放。
5.在实验室无通风橱或通风不良,实验过程又有大量有毒物逸出时,实验人员应按规定分类使用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不得掉以轻心。
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使其保持能正常使用状态。
二、剧毒品、易制毒品安全
1.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必须取得上岗资格证,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2.使用人员要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双人领取、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本帐、双把锁制度,使用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
3.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实验人员(教师)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有两人以上操作,做好实验记录备查。
4.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领取剧毒品、易制毒品。并只限当天一次性用量,
5.剧毒品使用后的废液、废渣等,必须按环保规定集中存放,统一处理,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
三、易燃气体安全
1.经常检查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是否有泄漏,最好在室内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2.在使用易燃气或在有易燃气管道、器具的实验室,应开窗保持通风。
3.当发现实验室里有可燃气泄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关闭阀门。同时撤离疏散人员并迅速开窗,检查泄漏原因并及时修理。在未完全排除前,不准点火,也不得接通电源和使用手机。特别是煤气,具有双重危险,不仅能与空气形成燃爆性混合物,并可致人中毒、死亡。
4.检查易燃气泄漏处时,应先开窗、通风,使室内换入新鲜空气后进行。可用肥皂水或洗涤剂涂于接头处或可疑处,也可用气敏测漏仪等设备进行检查。严禁点火试漏。
5.如果由于易燃气管道或开关装配不严,引起着火时,应立即关闭通向漏气处的开关或阀门,切断气源,然后用湿布或石棉纸复盖以扑灭火焰。
6.实验人员离开使用易燃气的实验室前,应注意检查使用过的易燃气器具是否完全关闭或熄灭,以防内燃。室内无人时,禁止使用易燃气器具。
7.使用煤气时,必须先关闭空气阀门,点火后,再开空气阀,并调节到适当流量。停止使用时,也要先关空气阀,后关煤气阀。
8.临时出现停止易燃气供应时,一定要随即关闭一切器具上的开关、分阀或总阀,特别是煤气。以防恢复供气时,室内充满易燃气,发生爆燃危险。
9.在易燃气器具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四、放射性安全
1.基本原则:①避免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和污染身体;②减少人体接受来自外部辐射的剂量;③尽量减少以至杜绝放射性物质扩散造成危害;④对放射性废物要储存在专用污物筒中,定期按规定处理。
2.对来自体外辐射的防护
(1)在实验中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在满足实验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取危险性小的用。
(2)实验时力求迅速,操作力求简便熟练。实验前最好预做模拟或空白试验。有条件时,可以几个人共同分担一定任务。不要在有放射性物质(特别是β、r体)的附近做不必要的停留,尽量减少被辐射的时间。
(3)由于人体所受的辐射剂量大小与接触放射性物质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因此在操作时,可利用各种夹具,增大接触距离,减少被辐射量。
(4)创造条件设置隔离屏障。一般比重较大的金属材料如铅、铁等对r射线的遮挡性能较好,比重较轻的材料如石腊、硼砂等对中子的遮挡性能较好;β射线x射线较容易遮挡,一般可用铅玻璃或塑料遮挡。隔离屏蔽可以是全隔离,也可以是部分隔离;也可以做成固定的,也可做成活动的,依各自的需要选择设置。
3.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的预防
(l)防止由消化系统进入体内。工作时必须戴防护手套、口罩,实验中绝对禁止用口吸取溶液或口腔接触任何物品。工作完毕立即洗手漱口。
(2)防止由呼吸系统进人体内。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实验中煮沸、烘干、蒸发等均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处理粉末物应在防护箱中进行,必要时还应戴过滤型呼吸器。实验室应用吸尘器或拖把经常清扫,以保持高度清洁。遇有污染物应慎重妥善处理。
(3)防止通过皮肤进入体内。实验中应小心仔细,不要让仪器物品,特别是沾有放射性物质的部分割破皮肤。操作应戴手套,遇有小伤口时,一定要妥善包扎好,戴好手套再操作,伤口较大时,应停止工作。不要用有机溶剂洗手和涂敷皮肤,以防放射性物质进入皮肤。
五、高压气瓶安全
1.高压气瓶的搬运、存放和充装应注意事项:
(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2)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最好用特制的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但绝不允许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
(3)有气的气瓶装车运输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丢、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4)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5)气瓶瓶体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高压气瓶使用原则
(1)高压气瓶必须分类保管,直立放置时要用固定链固定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一般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
①在钢瓶肩部,用钢印打出下述标记、制造厂、制造日期、气瓶型号、工作压力 、气压试验压力、气压试验日期及下次送验日期、气体容积、气瓶重量。
②为了避免各种钢瓶使用时发生混淆,常将钢瓶上漆上不同颜色,写明瓶内气体名称。
(2)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3)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4)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5)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5米(确难达到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6)用后的气瓶,应按规定留0.05MPa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有少量余气,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不可用完用尽。
(7)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打压检验一次;如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3.几种特殊气体的性质和安全
(1)乙炔:乙炔是极易燃烧、容易爆炸的气体。含有7-13%乙炔的乙炔--空气混合气,或含有30%乙炔的乙炔--氧气混合气最易发生爆炸。乙炔和氯、次氯酸盐等化合物也会发生燃烧和爆炸。
存放乙炔气瓶的地方,要求通风良好。使用时应装上回闪阻止器,还要注意防止气体回缩。如发现乙炔气瓶有发热现象,说明乙炔已发生分解,应立即关闭气阀,并用水冷却瓶体,同时最好将气瓶移至远离人员的安全处加以妥善处理。发生乙炔燃烧时,绝对禁止用四氯化碳灭火,应采用消防砂或二氧化碳气体灭火机灭火。
(2)氢气:氢气密度小,易泄漏,扩散速度很快,易和其它气体混合。氢气应单独存放在安全柜内,最好放置在室外专用的小屋内,以确保安全,严禁烟火,并旋紧气瓶开关阀。
(3)氧气:氧气是强烈的助燃烧气体,高温下,纯氧十分活泼,温度不变而压力增加时,可以和油类发生急剧的化学反应,并引起发热自燃,进而产生强烈爆炸。
氧气瓶一定要防止与油类接触,并绝对避免让其它可燃性气体混入氧气瓶,氧气瓶禁止放于阳光曝晒的地方。
(4)氧化亚氮(笑气):具有麻醉兴奋作用,受热时可分解成为氧和氮的混合物,如遇可燃性气体即可与此混合物中的氧化合燃烧。
六、电器设备安全
1.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先检查电源开关、电机和设备各部分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先排除后,方可接通电源。
2.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必须将开关合紧或拉断,防止似接非接状况。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糊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3.实验人员离开房间或电源突然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尤其是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4.电源或电器设备的保险丝烧断时,应先查明烧断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负荷选用适宜的保险丝进行更换,不得随意加大或用其它金属线代用。
5.需用电炉加热时,一定要使用密封电炉,禁用明火电炉。并要妥善接地,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6.注意保持电线和电器设备的干燥,防止线路和设备受潮漏电。
7.实验室内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准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
8.要警惕实验室内发生电火花或静电,尤其在使用可能构成爆炸混合物的可然性气体时,更需注意。如遇电线打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
9.非电器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
10.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遵守安全规定,穿戴好绝缘胶鞋、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
11.实验时先接好线路,再插上电源,实验结束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12.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七、机械设备安全
1.机械设备外露转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必要时应挂"危险"警示标志。
2.启动前应检查一切保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能接通。
3.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查校验压力计,并经常检查压力容器接头处及送气管道。
4.必须熟悉运转设备的操作后,方能启动。
5.运转中出现异常现象或声音,须及时停机检查,一切正常后方能重新开机。
6.定期检修、拧紧连接螺钉等;检修时必须停机,切断电源;平时应经常检查运转部件,检查所用润滑油是否符合标准。
八、防火安全
1.预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
2.在实验室内和楼道等处,必须常备灭火器、极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3.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灭火器熄灭,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要用水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4.实验室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灭火,必要时也可用水扑灭。但不宜慌张跑动,避免使气流流向燃烧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5.加热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有机物)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也可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注意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6.化学实验室起火,扑救时应注意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针对存在危险品情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九、人员急救措施
1.烧伤的急救
(1)普通轻度烧伤,可擦用烫伤膏涂于创伤处,并包扎好;略重的烧伤可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医院处理。遇有休克的伤员应立即通知医院前来救助。
(2)化学烧伤时,应迅速解脱衣服,首先清除残存在皮肤上的化学药品,用水反复冲洗,同时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医院救治。
(3)眼睛受到外力伤害时,应立即请眼科医生诊治。但化学灼伤时,应分秒必争,立即用实验室的洗眼器进行清洗,在医生到来前抓紧时间处理,以减轻伤害程度。
2.创伤的急救
较轻的创伤可用消毒镊子或消毒纱布把伤口清洗干净,并用3.5%的碘酒涂在伤口周围,包起来。若出血较多时,可用压迫法止血,同时处理好伤口,涂上止血消炎粉等药。
较大的创伤或者动、静脉出血,甚至骨折时,应立即用急救绷带在伤口出血部上方扎紧止血,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立即送校医院或市内医院救治。
3.中毒的急救
对中毒者的急救主要在于把患者送往医院或医生到达之前,尽快将患者从中毒物质区域中移出,并尽量弄清致毒物质,以便协助医生排除中毒者体内毒物。如遇中毒者呼吸停止,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脏按摩,直至医生到达或送到医院为止。
4.触电的急救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设法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研发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引导师生员工树立重视安全,积极查找安全隐患的观念,并能正确处理实验室安全突发事故,减少和控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第三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层层落实责任制度。院指定一名领导主管实验室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与各单位应相互配合,加强管理。
第四条 保卫处代表学校与各学院、学院与各实验室、实验室与实验人员层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以及预防教育等。其中,以预防教育为主,并结合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教育,本着保护人员、减少损失、明确责任及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预防教育的内容,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盗、防泄密、防溢水、安全地使用各种仪器设备、环境污染的避免与消除、以及事故的处理与自我保护等。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的形式,可采用开设教育讲座,参观展览,观看影视片,建立安全教育宣传网站,举办知识竞赛,印制实验室安全手册,进行安全管理和技术培训,组织突发事故模拟演练及其他形式。
第八条 各院 要把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列为业务学习的内容之一,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中。不断加强师生员工履行实验室安全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实验室安全防范与自我防范的能力。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除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教育外,对重点工种、重点部位人员要进行重点教育,对持证上岗人员还要定期进行考核。.新进实验室人员及学生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紧急突发事故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以及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因工作需要换岗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第十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应讲求实效而不流于形式。要根据具体对象、专业,制定适合各自特点的教育与培训计划;组织学习本单位或外单位事故案例,弄清事故原因和教训,并联系实际制定加强安全工作的措施。根据需要制作适应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片,以直观形象的图片、通俗易懂的语言、具体详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向新进人员及学生进行实验安全基本常识、安全原则教育。
第十一条 实验室根据各自特点制定的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应张挂宣传并由专人负责予以监督执行。
第十二条 学生的安全教育除了结合专业实验安全教育外,还应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从学生入学到学生毕业,在各种教育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
第十三条 教职员工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应结合岗位工作的特点开展,每学年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学习及突发事故的模拟演练,并将实验室安全教育与管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范围。
第十四条 承担涉密科研项目的实验室,应经常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定期对保密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故。
第十五条 对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中的事故处理与奖惩办法执行。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
应急预案
为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实验室突发事故(事件)的处置协调、有序、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各项规定,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验室而引发的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学校所有的教学、科研实验室以及各类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
三、职责分工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主管院长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四、应急原则
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遵守“四先四后”的原则:先救治,后处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处理,后报告。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
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如果教职工和学生同在现场,则教职工负有扑灭火源的组织和领导责任。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区分不同的火情,取用恰当的灭火器材,进行扑灭。当发现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明发生火灾的地点、火情,以及报警人的姓名、电话等。同时,还应该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以保证消防力量及时到达和学校及时启动组织指挥系统。
(二)触电、创伤、烫伤事故
如果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如果在实验室受到尖锐物体创伤,伤处不能用手抚摸,也不可用水洗涤,轻伤可涂以紫药水(碘酒),贴上创可贴,必要时用绷带包扎。若是玻璃创伤,应把碎玻璃从伤处挑出。
如果受到烫伤,伤处皮肤未破时,可涂擦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用碳酸氢钠粉调成糊状敷于伤处,也可抹獾油或烫伤膏;伤处皮肤已破,可涂些紫药水或1%高锰酸钾溶液。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
实验室化学品伤害事故主要有三种:一、化学品伤害皮肤、眼睛等外部器官;二、毒气由呼吸系统进入体内引起中毒;三、误食毒物引起中毒。化学品伤害事故的应急措施主要是救护受伤害的人员。
如果不慎将酸、碱等腐蚀性药品溅洒在身上,要立即用大量自来水清洗,可视情况使用水龙头、洗眼器、紧急喷淋装置等。如果化学品溅洒在眼睛上,切勿用手揉搓,而应立即用洗眼器冲洗,冲洗时要避免水流直射眼球。没有洗眼器的实验室,也要立即想办法冲洗。
如果发生气体中毒,指导教师应马上组织人员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中毒严重如已昏迷者,应立即由具有人工呼吸常识的人员做人工呼吸。
如果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再服用牛奶或蛋清,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催吐可用手指伸入咽喉部,促使呕吐。
(四)爆炸事故
爆炸事故分为物理爆炸事故和化学爆炸事故。爆炸事故具有突然性和巨大破坏性等特点,往往伴随着物体破坏、人身伤亡、火灾等重大损失。
实验室发生爆炸时,在场人员要立即卧倒,趴在地面不要动,或手抱头迅速蹲下,或借助其他物品掩护就近找掩蔽体掩护。如果爆炸引起火灾、烟雾弥漫时,要作适当防护,尽量不要吸入烟尘,防止灼伤呼吸道,尽可能将身体压低,用手脚触地爬到安全处。现场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快地打电话报警,并应尽力帮助伤者,帮助止血,将伤者送到安全地方,等待救援人员到场。撤离现场时应尽量保持镇静,别乱跑,防止再度引起恐慌,增加伤亡。爆炸过后,非专业人员不要前往事发地区,防止发生新的伤害事故。
(五)被盗事故
发生仪器设备或危险品等盗窃事件,实验室管理员应保护好现场,向实验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或危险品进行清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如发现被盗物资中有危险时,应立即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发现窃贼正在行窃,实验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响警报器,拨打110报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记住盗窃嫌疑人的相貌,体态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
(六)设备安全事故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的运行,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制度。若危及到人身安全,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报警、报告
无论在何时何地,当发生危害实验室安全的事故时,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发生严重事故,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或报警。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87156308,报警电话110,火灾报警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120。
七、善后处置
实验室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迅速清理现场,核实损失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并按学校有关部门指令组织整改,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预案由各学院组织落实,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各单位要制订本实验室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